绩效工资,是“阳光” 还是“讥笑”?
自2009年初,绩效的“阳光”普照大地后,全国各地的省级教育主管纷纷出台了绩效工资实施的细则。但你看后,品味一下,不外只有两种味道:一种是不酸不辣的;一种是想吃难咽的。由于各地的执行标准不一,从而掀起了好多省的教师纷纷在百度贴吧发表自己的看法,更多地是表现不满现行的绩效评价标准。甚至有的地方出现老师集体罢课,如大连的老师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而获得绩效兑现的。而更多的老师则只能通过网络来表述内心的不平,这种无奈的举动则出于只可意会的因素。
实事上,也是,则看细则计算方法中的其中有一项是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的业绩(30分)这是全项考核中分值最高的一项,其主要是考核教师的实际工作效果。你想,在高中学校中,大多是为着高考转的,以升学论英雄。因而多数学校都设什么重点班或实验班或宏志班等。这样对各班的生源状况就相差很大,其实教师的教学水平是相差无几的,但三年下来,带普通班的苦吃得比重点班多,但出的效果缺远不及重点班。然在现实中,带重点班或带普通班的老师又缺乏公平竞争的平台,只不过由领导的喜好定而已。你说怎样去计算一个普通班的和一个重点班的教师的绩效呢?如若按实际效果计算分值,哪公平吗?分,哪就是养家糊口的根呀!哪还不要闹出人命才怪呢!!!这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吗?这有利于教育教学的改革吗?这有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团结吗?
其实让人迷惑不解的,公务员加工资咋就没有这么多的条条框框呢?是否是老师都是有一定文化的,能写会算。条条框框理得越多,越能体现文化水平高,哪真是“文人相轻”呀!!!
以敝人之见,这项绩效工资的执行如若没有较科学的实施细则,不是流产,就会出现更多的矛盾。这样就与政府当初的“阳光”普照初衷不一,背道而驰。大凡天下有大事矣!自会有英雄纷出。下面是某二位老师的杰作,从中不妨看出其才华横溢,也看出其内心的无奈。现摘录如下:
其 一
绩效几时有?巴眼望青天,不知能涨多少,到手是何年?我欲悄声问问,又恐他人笑谈,细想心真寒。仿佛总是梦,何奈有人谈。
心欲静,波澜起,催人烦,不应有诈,何故总许空头愿?人有妻儿老小,家需酱醋油盐,此事古难缠。但愿人长久,多加几吊钱 。
其 二
1994年那是一个春天,
有一部法律庄严地许下了一个愿:
教师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务员。
奇迹般地很多人报考师大和师院。
春雷啊唤醒了校园内外,
春晖啊暖透了教师心田。
教师啊教师,
你迈开了教书育人的新步伐,
走进教育改革的春天.
2006年又是一个春天,
有一部义务教育法许下诺言:
教师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务员。
课改征途扬起浩浩风帆,
春风啊吹皱了一池春水,
春雾啊迷蒙了教师的双眼。
教师啊教师,
你展开了课程改革的新画卷,
捧出万紫千红的春天!
2009年又将迎来一个春天,
有一个决定发出誓言:
教师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务员。
春风又吹拂春雷又轰隆,
春雨啊何时真正滋润教师的心田,
教师啊教师,
你迈开了自豪的步伐,
走进万紫千红的春天!
啊,春天的故事! |